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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勒戒成功五年後再犯之問題

  • 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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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3 08:38 最後編輯日期:104-07-18 09:26
  • 文章人氣:771
  • 個人積分:8
  • 各位大大您好,本人之弟弟於2009年3月中旬勒戒42天成功,已經過了六年多了,但是於前幾天在路邊被帶回採尿做筆錄,也坦承有吸食海洛因和安非他命,採尿結果出來可想而知也必定兩種都呈陽性,想請問各位大大,這次的法官可能會如何判?是再一次勒戒?我可以請求法官易科罰金或勞動服務嗎?哪個判刑結果機率比較大呢?煩請各位大大不吝指教,謝謝您!                                  ※由衷感謝各位律師誠摯的回覆,本人得到很大的幫助,感恩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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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3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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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3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勒戒5年後再犯,還是可以適用勒戒的規定。

    且可以委請律師嘗試協助撰擬院外戒癮治療聲請狀。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呂超群 (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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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3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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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5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580號
  • 您好:

    您弟弟觀察勒戒5年後再犯,依法仍得再為觀察勒戒,當然,亦建議您弟弟可儘速具狀向檢察官聲請院外戒癮治療。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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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3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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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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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克仁律師
  • 曾宿明律師 (曾宿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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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3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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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61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96號
  • 琪琪,您好: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規定:

    Ⅰ、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應先裁定,令被告或少年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二月。

    Ⅱ、觀察、勒戒後,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依據勒戒處所之陳報,認受觀察、勒戒人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應即釋放,並為不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認受觀察、勒戒人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或由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令入戒治處所強制戒治,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至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為止。但最長不得逾一年。

    Ⅲ、依前項規定為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後再犯第十條之罪者,適用本條前二項之規定。

    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

    Ⅰ、戒癮治療之實施對象,為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嗎啡、鴉片及前開相類製品與第二級毒品者。

    如果確定妳弟弟前一次觀察勒戒執行完畢的日期,距這一次施用毒品時間,確實已經超過5年,則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3項規定,還是會先送勒戒,但可以向檢察官聲請自費至指定醫療院所接受戒癮治療之方式取代,好處是可以不用進去勒戒所,但准許與否由檢察官決定。參考新聞資料:http://ent.appledaily.com.tw/enews/article/entertainment/20110422/33335657 須注意,聲請要儘快,一旦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就沒有機會了,法院一致認為這是檢察官的裁量權,抗告也沒用。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內容為準。

     

     

     

     

     

     

     

  • 如有疑義,歡迎攜帶詳細資料來所討論,電話(02)-27041575,信箱 paparazi762013@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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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3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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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1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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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3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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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38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