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存證信函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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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對方公司是否仍存在,也就是其法人格是否仍存在,若仍存在,則該契約之效力仍會繼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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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證信函不是萬靈丹,如果你沒有契約的解除權,就算對方很順利的收到你要求解除契約的存證信函,契約也不會因此解除。
如果當初你與對方的契約約定由對方取得著作財產權,那即使對方清算後,著作財產權可能因為清算程序移轉給第三人,你還是沒有著作財產權,即使你是著作人,將著作物重製還是會構成犯罪。
歸根究柢,你應該將契約先進行研究,確認著作財產權歸屬、契約有無解除權規定、解除權發生的條件、行使解除權的程序及方法等等均仔細研究後,方能決定如何做才不至於構成犯罪及發生民事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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