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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買賣問題?

  • h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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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23 19:15 最後編輯日期:104-07-23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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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請教律師問題(謝謝!):

    本人近日與仲介簽訂房屋買賣契約、幾天後因為個人資金問題而無法履行購買合約,想要解除買賣合約、可以嗎?需要賠償屋主及仲介費嗎?

    我已經付了仲介費20萬(10萬支票已兌現、還有一半月底到期),但是原本應付的頭期款尚未支付。

    決定不買時、有要求仲介人員幫忙約屋主見面談賠償問題、但仲介人員均推說努力中,從月初等到月底了,最後仲介說屋主不願談要上法院告我、要我賠償損失及仲介要求我付20萬佣金!

    請問律師、我該怎麼處理才能降低損失呢?

    另外我看合約書時、發現屋主沒留聯絡電話、只留地址(留要賣的這棟房屋的地址-無人住),因此我無法聯絡到屋主談賠償問題,這算是合約瑕疵嗎?

    懇請律師大人解救一下小弟目前困境,感恩

  • hank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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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23 19:38 最後編輯日期:104-07-23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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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您已經與賣方訂定買賣契約並與房中訂定仲介契約,兩份契約應會詳細記載您的權利義務關係,請試著翻閱看看契約有無約定。 沒有留電話不是瑕疵,只是比較難聯絡而已。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