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經離婚九年,前夫來要回房子,該怎麼處理?

- 柯俊吉 (柯俊吉律師/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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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25 17:53 最後編輯日期:104-07-2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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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很遺憾您碰到這種情況,本所回覆如下:
一、若當初離婚協議書記載房屋歸屬母親,原則上您父親無法主張權利,不過,實務上有所謂『借名登記』之情況,假使您父親可以證明房子只是借名登記給母親,他才是實質所有權人,法律上仍有空間爭執房屋所有權。
二、請以家人安全為優先考量,務必蒐集父親的騷擾行為存證,若父親行為已經構成對於身體、精神或經濟上的騷擾、威脅或控制等,則有可能構成家庭暴力行為,依法可以聲請保護令。另外,也可看父親的行為情節,提起恐嚇、傷害或妨害名譽等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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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俊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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