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照駕駛撞傷人
- 容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29 16:44
- 文章人氣:661
- 個人積分:2
-
律師您好,我是剛滿18歲的學生,7/28我在媽媽的陪同下前往監理站考取機車駕照,在考路考考試前,我在路考場地先練習,因為我很緊張導致油門控制不當,機車加速暴衝撞傷了一位站在旁邊的女士,造成她小腿有輕微擦傷,而我也連人帶車倒在地上,有許多人包括我媽媽都跑來圍在我身邊,那位女士非常生氣,她說明明她才是受害者是被撞的那個人,我媽媽竟然不先關心她的情況,揚言要告我無照駕駛撞傷人,雖然我們有提議要私下和解,給她賠償,但她說不用她有保險,她會告我只是奇摩吉(心情)的問題,後來考官還是叫我完成考試,我也順利取得駕照,但還是很擔心如果她真的告我無照駕駛雖然我是在監理站的路考場地,但是會比照在一般馬路上嗎?我大概會受到什麼處罰?我是真的很擔心!!!謝謝你的回答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29 20:30
- 文章人氣:237
- 個人積分:14968
- 律師評價:743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您好:
擦撞對方造成對方受傷,可能會構成過失上害,依刑法第284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民事上需要負擔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建議您與對方和解。 無照駕駛部分您可以爭執是在駕駛學習場內學習騎車,並非行駛於一般道路上。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第 1/1 頁
- 1
共 2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