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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資料算不算營業秘密?

  • ALLEN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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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29 18:44 
  • 文章人氣:3866
  • 個人積分:252
  • 最近我上一家公司說要告我   我是做業務的 之前因為電話訪問認識了很多客戶   離職後...我到新一家公司 打給舊客戶推廣新產品 請問這樣有罪麻?

    舊公司的意思是說 沒有透過公司 你不可能認識這些舊客戶
    但我覺得 第一我沒簽競業條款  第二公司名單數十萬筆  難道這都算營業秘密?  

    請問我在新公司 打電話給舊公司的客戶 有沒有違反個資法 或營業秘密的問題? 

  • 文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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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29 20:24 最後編輯日期:104-07-29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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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客戶資料算不算是營業秘密目前仍有爭議,倘若公司確實提告,必須就工作性質、相關事證、證物來判斷答辯方向,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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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29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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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就您取得客戶資料及使用客戶資料之方式,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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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29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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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營業秘密法第2條就營業秘密客體有詳細之規定,亦即營業秘密,係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訊,而符合左列要件者: 
    一、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 
    二、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 
    三、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

    另外,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營業秘密所有人之利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竊取、侵占、詐術、脅迫、擅自重製或其他不正方法而取得營業秘密,或取得後進而使用、洩漏者。 
    二、知悉或持有營業秘密,未經授權或逾越授權範圍而重製、使用或洩漏該營業秘密者。 
    三、持有營業秘密,經營業秘密所有人告知應刪除、銷毀後,不為刪除、銷毀或隱匿該營業秘密者。 
    四、明知他人知悉或持有營業秘密有前三款所定情形,而取得、使用或洩漏者。 

     因此若利用之前在公司受到保護之客戶資料,加以利用,確實會有民事刑事之問題。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科罰金時,如犯罪行為人所得之利益超過罰金最多額,得於所得利益之三倍範圍內酌量加重。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柯俊吉 (柯俊吉律師/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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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30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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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2 │ 律師證號:93臺檢證字第6130號
  • 您好

    如前面幾位律師所述,客戶資料是否構成營業秘密法的營業秘密,有一定要件,且認定較嚴格。

    不過,刑法第317條另有規定『洩漏工商秘密罪』,這部分,要看你任職舊公司的實際情況,任職時有沒簽約要求對客戶名單須保密,或者公司對於業務使用客戶名單時有進行管制措施,例如密碼之類的,視具體情況,認定是否構成『洩漏工商秘密罪』。

    此外,你到新公司任職後,向原本舊公司客戶推銷產品,聯絡方式如何取得?假使是離職時從公司電腦拷貝取走, 也有可能觸犯刑法第359條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罪,一併提醒注意。

    法律分析精準度需要審閱詳細資料,建議備妥資料尋求律師諮商協助。

    若需要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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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02-27068809/0920-917-920

  • 柯俊吉律師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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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30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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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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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克仁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