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匯錢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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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31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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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先搜集你哥當初並不是把錢送那個女生而是委託她協助處理繳納貸款事宜的證據。
二、不然男女朋友間對方只要答辯是愛的禮物的話民事刑事空間都會縮小。
三、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四、證據搜集之後,要做的不是先告,而是先做假扣押,如果不辦假扣押的話對方如果脫產脫光光,以後你們訴訟就是告贏也是一場空。
五、要不要提告只能由你哥決定,愛情呀這種東西有時候是要花一點錢的。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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