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詐騙、背信 > 純本投資詐騙

純本投資詐騙

  • easo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31 21:32 
  • 文章人氣:927
  • 個人積分:6
  • 各位law前輩 最近小弟遇到一個案例就是流行很久的 "廣西南寧 純資本運作"

    起由是一位A朋友去大陸投資 投資內容A說了 副業是餐廳、房產等等 主業不能說

    但是是由當地政府支持的 非犯法 非傳銷。(當面談的時候B有問A這些問題,A的回應是這些)

    多少年可以賺多少巴拉巴拉的....

    完全就像網路上分享的說法90%一樣。

    唯一差別是去投資的另一項理由是

    (因為A有寫一套股市交易軟體) 去大陸賣台灣人交易軟體的訊號。

    而吸引B想去的理由為後者 也就決定去看看。

    接著A請B匯款 由他的朋友(旅行社工作)代買機票 由於B相信A所以目的地也沒多問

    畢竟信任A會帶著他。在最後出發日前2周 B就傳了LINE問A 此行的目的地是大陸哪個

    省哪個城市、航班資料。 A回答是湖南 湘潭。

    航班資料 國泰 TW->HK  2航站
             港龍 HK->長沙

    到了出發日,因為B早到 就依照A給的航班資料去了第二航站 找國泰櫃台

    這時才驚覺第二航站根本沒有國泰  這B打電話給A問

    B:A是第二航站嗎
    A:對阿
    B:沒有國泰阿
    A:我也不知道 你等等我 我快到了 (一副很緊張的口氣掛電話)

    過個10分鐘  A來電
    A:唯  B喔  我在#13 長榮櫃檯這
    B:怎變成長榮
    A:可能有改變吧  我也不知道
    B:好 我現在過去 (這時心裡有底是詐騙,B就不動聲色等checkin完後看
    是不是像網路上說的那樣 會改目的地。於是便會合一起check in )

    此行一共4位;A、B、A的朋友C(帶隊)、A的同梯D
    一起check in後,C給了B   TW->HK段的機票,卻自己保管4人的 HK->長沙 的機票
    B發覺不對 應該有兩段的機票 於是便跟C要HK->長沙的機票

    一開始C就很不想給"我來保管"的名義來推拖掉B
    但是B很強烈要求說  機票可能有問題我要去請櫃台處理 最後還是拿到第二段機票
    一看目的地"南寧" 這時候B很確定是詐騙 於是到櫃台辦理退票
    但是退票必須由旅行社退票的動作。偏偏當天是禮拜六旅行社休假沒有人
    於是此機票就作廢了。
    想問的事是  B能否做些法律上的行動 去要回機票的損失及請假沒上班的損失呢
    感謝看完此篇文章  希望給詐騙一點教訓

    ps.有保留A提供的目的地、機票資料的LINE記錄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31 22:09 
  • 文章人氣:193
  • 個人積分:104478
  • 律師評價:2471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出詐欺告訴,須提出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在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easo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31 22:16 
  • 文章人氣:193
  • 個人積分:6
  • 由於我在機場時 沒有跟去大陸 所以我想我這部分無法告她詐欺背信

    但是 針對因為無法退票手續 造成機票費用損失
    是否可以提起訴訟 理由是當初跟我說去大陸的地點、城市及提供的航班資料(這些都有line對話紀錄)完全是錯誤。

    而得到損失機票費用賠賞及請假無上班的損失呢

    以上

  • 鍾孟杰 (鍾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01 10:15 
  • 文章人氣:194
  • 個人積分:2786
  • 律師評價:979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92號
  • 對方的詐欺行為跟您的機票費用等的支出間(及您所謂的損失)有無相當因果關係,可就這部份思考如何連結。

  • easo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01 16:12 
  • 文章人氣:186
  • 個人積分:6
  • 我的觀點是 "因" 針對當初他跟我告知的地點及航班資料與實際的地點及航班資料完全不同

    "果" 造成我的認知不同意此趟行程 而拒絕登機出國 造成機票費用及請事假扣薪的損失

    是否成立?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01 17:25 
  • 文章人氣:187
  • 個人積分:14968
  • 律師評價:743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您好:

    若您能證明對方是在著手實行詐欺之犯罪行為,您支出的機票旅費及請假之損失當然可以請求。 若對於是否著手實行詐欺尚有疑問,您可以討論是否依民法第245條之1締約上過失之規定請求他方當事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具體情況仍須依相關事證才能認定。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