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加蓋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03 22:18
- 文章人氣:249
- 個人積分:14580
-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您好:
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未同意您使用頂樓,您擅自占用,區分所有權人或管委會可以請求拆除並返還給全體區分所有權人,且您的占用是繼續狀態,區分所有權人或管委會自得依民法第767或821條請求,除非您可以時效取得地上權,否則已登記之不動產所有物返還請求權、除去妨害請求權,並無消滅時效之問題。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第 1/1 頁
- 1
共 5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