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B社團買寵物魚,但是賣家因為有其他更高出價者而轉售他人。
- 陳仲豪 (陳仲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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綸兒你好:
有關對方一魚二賣的情形,原則上只有民事債務不履行的問題,你仍可依約請求(催告)對方交付給你同樣種類跟數量的寵物魚給你,若對方不願意或逾期未回應,你可主張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但你的損害必須是因為對方不履行所造成的損失,雖然對方沒有給你魚,但是你也不用給她錢,這部分的金額也必須從你的損失中扣除。
以上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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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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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魚二賣除非他A了你的錢,不然不會有詐欺的問題。
三、民事部分就是債務不履行,但是你的損失是什麼還是要證明,你有因為這個交易而付出額外的錢嗎?這個是重點。就算是有違約,還是要有損害才會有賠償的問題。
四、這個金額真的是很小,建議再跟其他人買就好了。
五、不建議你去把這件事PO在網路上,因為純以法律來說,我國的法律是允許一屋二賣或是一魚二賣的。如果你把他PO上網,因為難免有氣,如果用詞不當的話可能會被告。就算你用詞沒有不當,如果對方硬要告你你還是得跑程序,不用為了一隻魚這樣弄。
六、網拍是這樣,你根本不知道對方的背景、習性、處理事情的方法、信用,如果你覺得這個不是一個好的賣家,下次不要跟他買東西就好了…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 lawyer6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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