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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綸兒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8-08 | 最近登入:10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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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前些日子我在FB社團買了一些寵物魚,賣家在留言裡面標出總價為2000元,並我已與賣家談好交易價格為2000和交易地點,但賣家後來私訊我說有其他更高出價者,所以將魚轉售給該賣家。 請問一下。 第一,他這樣的行為是否違法?如果是,我要告他應該以什麼法源為依據呢? 第二,如果我在社團中公布我與他的對話紀錄,他的大頭貼與該販賣文的貼文截圖,請問我這樣會構成侵犯隱私或誹謗的罪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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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