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改定監護權的問題

改定監護權的問題

  • 玲玲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10 17:29 
  • 文章人氣:518
  • 個人積分:6
  • 我去年九月協議離婚以經將近一年,監護權是歸男方

    但實際上小孩星期一到五都是我在照顧,負責生活起居接送上下學

    星期六日他偶爾會接回,偶爾是我娘家爸媽會帶回去,因為小孩從小都是在我娘家長大的,目前以經快滿七滿了

    前夫雖說是有監護權,但他只負責出小孩學費,其他一律都沒付,而且小孩從出生都是我在照顧,和我比較親,但卡在監護是前夫的,有時他都會仗著他有監護權,說要帶走就帶走,也不管小孩害怕到要躲起來,怕到一直哭,不管小孩的身心會受傷,

    而且小孩現在也知道男生女生不同,有時我不讓他把小孩帶走,他執意要帶走我也沒辦法,他的理由只是想要小孩陪她睡覺,我怕到時小孩越來越大,他一個人男人也沒辦法照顧小女生,也不懂小女生在想什麼,我真的好想把監護權要回來,我也有正當正作.也不是養不起,請問我要回來的機率大嗎?雖然目前還看不出他對小孩有什麼不利,但等到真的發生不就太晚了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10 17:58 
  • 文章人氣:134
  • 個人積分:49728
  • 律師評價:1386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已經約定監護權,所以必須是監護權歸他方是不利子女的才能聲請改定監護權

    2、就您所述的狀況,恐與法定要件不合,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判斷是否有其他適合之情境用作聲請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曾宿明律師 (曾宿明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10 18:01 最後編輯日期:104-08-10 18:07
  • 文章人氣:91
  • 個人積分:460
  • 律師評價:261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96號
  •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雖然當初協議是由父親擔任親權人,但如合於法定要件,尤其是父親有濫用親權之情形,您仍有權利向法院聲請改定親權行使人,惟須考慮雙方關係是否因此更惡化,更重要的是小朋友已漸年長對此事之感受及後續成長之生心理影響。 家事案件較為專業且繁複,又牽連甚廣,建議與律師詳細討論評估後再處理,較為妥適,對於訴訟結果亦有幫助。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 如有疑義,歡迎攜帶詳細資料來所討論,電話(02)-27041575,信箱 paparazi762013@gmail.com
  • 鍾孟杰 (鍾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10 18:11 最後編輯日期:104-08-10 18:17
  • 文章人氣:122
  • 個人積分:2786
  • 律師評價:979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92號
  • 您若要聲請改定監護,建議搜集子女都是您照顧的相關證據,同時也要具體指出對方有何不適任之處而且也要舉證。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10 21:57 
  • 文章人氣:118
  • 個人積分:10226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因為監護權現在還是歸屬於前夫,建議您還是要蒐集由前夫監護有何不利於小朋友之情況,比方說您也可以舉出,實際上小朋友與您共同居住之時間較多,且對方有濫用親權等等情形,另外,因為小朋友已經七歲,有基本的判斷能力,法院基本上也會參考小朋友的說法唷。

    另外,若小朋友平時都是跟您較親近,社工在訪視時,也可以強調這一個部分唷!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11 10:02 
  • 文章人氣:114
  • 個人積分:921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1. 就閣下所述改定監護權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本所聯繫,俾能支援協助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魏克仁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