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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不認識人毆打提告傷害

  • 達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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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11 23:52 
  • 文章人氣:760
  • 個人積分:2
  • 各位法律律師顧問您們好!

    本人因去年於買飲料時被不明人士毆打,包含車主共三人,認為本人機車擋道動線,毆打且暴力恐嚇威脅我移車(拿磚塊威脅要打破我的頭)當下並無人幫忙,故於害怕暴力之下進行移車,對方開車逃逸,於移車時記下車牌號碼以及車款及顏色提供給警方進行報案且提告傷害以及恐嚇還有公然侮辱,本人皆無還手,且於當下有去醫院驗傷以及拍照傷口存證。案子直至目前法院開偵查庭,被告者車主到案一同開庭,但檢察官詢問被告者問題,被告者全然以回答不知道以及忘記了當作規避藉口,且無法交代為何我於當下所記下車牌、顏色、車款皆符合被告者所擁有車款,但被告者一律回答不知道不清楚忘記了,請問我該如何作才能夠爭取自己的正義呢?

  • 林裕智 (林裕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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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12 10:57 最後編輯日期:104-08-12 10:59
  • 文章人氣:230
  • 個人積分:886
  • 律師評價:40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764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否認犯行的話,您可回想現場有無監視器可供調閱或其他第三人在場可為證人,否則單憑診斷證明書及傷口照片恐不足以認定對方犯行。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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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12 11:27 
  • 文章人氣:237
  • 個人積分:97318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相關證據資料,撰擬刑事告訴補稱理由狀,為檢察官整理犯罪事實及涉犯法條與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