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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費用糾紛

  • 奧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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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13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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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為公司的包商不聽勸告

    造成我身體化學灼傷

    我要求對方賠償請假扣薪費用

    和精神賠償

    共6000元

    對方一開始很有誠意

    他說他有投保責任

    要我寫一張協調書

    內容是我本人與對方協議

    因對方的疏失

    造成灼傷

    要求對方賠償請假扣薪的費用

    跟精神賠償共6000元

    然後簽我的名字

    整張紙的內容都是我寫的

    他現在說要拿這份協調書告我恐嚇

    我想請問

    我寫的這份協調書具有法律效用嗎?

    如果對方拿這份協調書要告我恐嚇

    我會有法律責任嗎?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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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13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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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該協議書仍具有法律效力,而本件也不構成恐嚇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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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13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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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不會構成恐嚇之問題,若對方無和解之誠意,您應盡速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避免逾告訴期限。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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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13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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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不會構成恐嚇之問題,若對方無和解之誠意,您應盡速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避免逾告訴期限。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