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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莉薇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3-08 | 最近登入:104-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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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公司的包商不聽勸告
造成我身體化學灼傷
我要求對方賠償請假扣薪費用
和精神賠償
共6000元
對方一開始很有誠意
他說他有投保責任險
要我寫一張協調書
內容是我本人與對方協議
因對方的疏失
造成灼傷
要求對方賠償請假扣薪的費用
跟精神賠償共6000元
然後簽我的名字
整張紙的內容都是我寫的
他現在說要拿這份協調書告我恐嚇
我想請問
我寫的這份協調書具有法律效用嗎?
如果對方拿這份協調書要告我恐嚇
我會有法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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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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