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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奧莉薇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3-08 | 最近登入:104-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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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公司的包商不聽勸告 造成我身體化學灼傷 我要求對方賠償請假扣薪費用 和精神賠償 共6000元 對方一開始很有誠意 他說他有投保責任險 要我寫一張協調書 內容是我本人與對方協議 因對方的疏失 造成灼傷 要求對方賠償請假扣薪的費用 跟精神賠償共6000元 然後簽我的名字 整張紙的內容都是我寫的 他現在說要拿這份協調書告我恐嚇 我想請問 我寫的這份協調書具有法律效用嗎? 如果對方拿這份協調書要告我恐嚇 我會有法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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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