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交通事故 > 撞到遮雨棚

撞到遮雨棚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17 17:29 
  • 文章人氣:13349
  • 個人積分:6
  • 我是一個物流士,在前幾天凌晨三點半左口,我行駛在舊士林夜市的大南路上(不到6M的單行道)要往文林路前進,突然聽到車頂傳來碰撞聲,下車查看才發現撞到了店家的伸縮式遮雨棚,店家的遮雨棚高度太低,又突出到三分之一的道路上方而且沒收起來,因此才會發生碰撞;當時因為店家都休息了,我只好拍照存證後先行離開,請問像這樣情況是店家要賠償我的車損,還是我要賠償店家的遮雨棚呢?(我的車廂高度為2.7M,而且是行駛在道路中央,距離路旁的白線很遠)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17 18:27 
  • 文章人氣:304
  • 個人積分:14582
  •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對方占用道路上方空間造成你汽車受損,你可以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對方也可以向你請求損害賠償,但是你並沒有違規之情形,你可以主張你沒有過失,不需要負損害賠償責任,縱使你有過失你還是可以主張對方遮雨棚設置顯有過失,主張與有過失減輕過免除責任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17 20:31 
  • 文章人氣:299
  • 個人積分:13406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要看過失的比例。

    二、如果雙方都有錯的話對方可以向你求償你也可以向對方求償

    三、由於對方是處於靜止狀態,這個部分說你完全沒有過失的話會有點困難。

    四、你可以主張與有過失,也可以主張抵銷。一般來說抵銷的部分比較容易被忽略。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 lawyer660129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18 11:54 
  • 文章人氣:272
  • 個人積分:6
  • 再請問一下,這三條法令對我主張無過失,或有過失減輕過失免除責任有幫助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款 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

    內政部營建署「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指導原則」
    第一條 消防車輛救災動線指導原則 第一款 供救助五層以下建築物消防車輛通行之道路或通路,
    至少應保持三點五公尺以上之淨寬,及四點五公尺以上之淨高。
    第三條 狹小道路巷弄有關消防救災管理之指導原則
    第一款 狹小道路巷弄設攤路段避免設置密閉式遮雨棚、水泥柱狀障礙物等固定性障礙物,
    各攤架應採用輕便可立即移動之設計,當發生意外事故,可輕易將攤架推離。
    側懸式招牌廣告突出建築物牆面不得超過一點五公尺,且位於車道上方者,
    自下端計量至地面淨距離應在四點六公尺以上,違者依建築法處理。

    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
    第二章 新違建之處理
    第六條 合法建築物外牆以非永久性建材搭蓋之雨遮,其淨深一樓未超過九十公分、
    二樓以上未超過六十公分或位於防火間隔(巷)未超過六十公分,
    且不超過各樓層之高度者,應拍照列管。前項尺寸以建築物外緣突出之水平距離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