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問專業,民法818條規定:各共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對於共有物之全部,有使用、收益之權。如共有物僅由一人單獨使用,他共有人得請求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請問一房屋共有,但實際只有共有人一名使用,其他共有人可以請律師告他侵權嗎? 該屋只有一人使用未出租,請律師可以要求不當得利嗎?
我們要團結對付黑心蟑螂,謝謝。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要有排除他人使用之事實才有辦法請求不當得利。
2、實際上只有共有人之一人在使用與遭共有人一人占用並排除其他共有人之使用是有區別的。
您好:
如果共有物只有一人使用,即超出其應有部分使用範圍,應會成立不當得利,而侵權行為之成立與否,則要視使用人是否有排除他共有人之使用。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25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62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302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674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272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