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婚生子,女方硬要小孩,事後又要扶養費問題

- 林俊賢 (林律師-禹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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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24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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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認領之訴對方會勝訴,勝訴後確實可以代理孩子跟生父要扶養費,每月支付金額按主計處個人消費平均來計算,每個地區會不同,北部通常較南部高,每月大約要支付7000~15000元。
2.若真的很愛小孩,家裡也希望小孩子回來,且支援系統(家庭成員)也強,男方的學經歷、工作、家庭都不錯的會,有能力提供給小孩子更好的環境,當然可以訴請法院改定監護權。
- 連絡電話0923-110785,祝順心平安,歡迎來電諮詢,若忙碌未接,請多打幾通

- 葉鞠萱 (昍業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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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25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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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方自己養不想再有任何關係與金錢往來, 也必需要女方同意承擔您這部份的扶養費
3.目前看起來的狀況比較傾向爭取監護權讓對方付扶養費用的辦法, 但是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主要是但是基於子幼從母的狀況您較不利, 這邊建議您如果要處理此問題, 還是委任律師處理,並一併解決日後監護權, 探視權, 扶養費用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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