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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賠償、責任歸屬

  • 小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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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24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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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地點:高雄市十全路與青島街路口
    事故時間:2015/08/14
    事故概述:當時上班打完卡正要找停車位.(當時紅綠燈口左右各有停轎車)我這裡是紅燈.我左看右看都沒有行車就從安全島騎車下去那一瞬間就被乙方機車撞上去(乙方綠燈直線行十)雙方各進醫院乙方只有少許插傷沒有什麼事.我方眼角.耳多縫針.鎖骨骨折需開刀.多處插傷.車禍隔天乙方就向我索取8000元修車費(硬要馬上給).當時鎖骨骨折等開刀躺在床上不能動沒理會他.過一個禮拜我就收到罰單注.駕照吊銷無照行車(傻眼)
    PS我方變成無駕照.又紅燈闖出去.
        乙方只是戴全罩式安全帽.又戴墨鏡.又穿連帽外套.他的視線很小)
    請問這樣是我方責任歸屬較大.還是乙方(他賠我還是我陪他)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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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24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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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紅燈的話你的責任大些。

    二、一般來說紅燈的要告沒紅燈的會比較困難。

    三、並不是說一方紅燈另一方就一定沒有錯的,還是要看具體的狀況。

    四、我幫你查了一個判決,是有一個紅燈,另外一個也有錯的例子(未必適用於你的狀況,具體還是要看證據才能判斷):

    「如前所述,本件肇事主因為被告紅燈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但肇事次因為原告駕駛系爭汽車行經閃光

        號誌路口減速慢行而闖黃燈」。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小額民事判決    103年度北小字第1015號
    五、如果你已經自承紅燈,那麼你的案件會比較難打,建議就近在高雄找個律師協助你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