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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互傳裸照

  • 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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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29 02:41 最後編輯日期:104-08-29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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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我滿18在網路上  和一名滿14未滿16的女生聊天內容我有叫她拍裸照  他也說好   我有問要給他我的嗎  他也有說好 所以互相看到對方的全身 但我們沒見過面 可是有說什麼時候要約之類的 現在對方媽媽要提告 這樣有違反到什麼嗎?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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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29 08:59 最後編輯日期:104-08-29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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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44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可能會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規定(尚未施行):「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現行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7條:「拍攝、製造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建議你認罪並與對方和解,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若被起訴則向法院聲請宣告緩刑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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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29 08:59 最後編輯日期:104-08-29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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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7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因為對方未滿18歲,所以已經涉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可處罰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倘若對方確實提告,建議與對方和解,並且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以獲取較輕的處遇。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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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29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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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