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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醫療理賠金問題 後續~

  • 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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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01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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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上次有詢問過問題 因不知道如何續問 所以只好再貼一則文章

    再請麻煩幫幫我 謝謝

     

    上篇問題~

    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今年二月初和對方發生交通事故

    本來該理賠費用(修車.精神賠償費)對方已經付給我了

    只是當時關於醫療部分  對方說可以申請他的強制險 要我直接跟他的保險員對

    也說我可以把傷看到好 說他的強制險20萬以下都會賠

     

    等我看完二個多月的中醫後 終於跟對方保險員申請理賠

    對方保險公司不是犉就是處理速度超慢 都要我自己去追進度

    光這點不說~

    最後保險員跟我說不是全額可以理賠  只能陪我掛號費部分

    至於自費的中藥錢 不能賠

     

    我後來告訴對方這個結果 要請他吸收自費部份的費用賠我

    但對方現在有一點點擺爛的狀態

    說要再問問他自己的保險朋友

     

    然而事情發生到現在 8月初剛好超過6個月 所以無法告他刑事過失傷害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可以告他民事的什麼?

    如果他還是繼續擺爛的話?自費金額9千左右 也不是小數目

    我該採取什麼方式才好呢?

     

     

     

    之後我跟對方談 他開始擺爛已讀不回  今天終於回我了  卻令人傻眼

    說他律師說不用再賠我任何金額  真的很無言

     

    附上對話內容

     

    2015.08.26 星期三

    哈嚕 我今天會去查看看你的強制理賠有沒下來

    關於自費方面不知道你哪時會問好

    請問你現在到底想怎樣處理 如果不處理 那我會請調解委員來處理 或是走法院了

     

    我沒有想佔你便宜 我只想趕快處理  醫療部分本來就是必須跟當初你講的一樣

    你那必須負擔全額  現在強制險無法負擔全額  那自費部分就必須你來負擔

    拖到現在也過了很久了

    請你趕快處理  

     

    如果透過調解會或是法院只會花更多時間~

    等你決定好再跟我說

    謝謝

     

    2015.08.29 星期六

    昨天打去找保險員還是找不到人  理賠金額也沒收到,我現在該向誰去追究責任

    事發到現在已經半年多了 我覺得這不是受害者該面對的!所有醫療費用你必須負擔 (包含所有申請的診斷書.掛號費用

     

    你也一再保證會賠償所有醫療費用要我不必擔心,現在卻置之不理一拖再拖。

     

    我已經申請調解委員會

    到時請把所有該理賠的醫療費用準備好 謝謝~

     

     

    對方今天終於回應

    2015.08.31 星期一

    我已經接到調解委員會的電話了,至於之前的費用包括修車費9300,妳所列的單據裡面包含薪資費,衣物財損,醫院交通費以及精神賠償15000我都已經付清,所有單據我也都留著,當然我也詢問我的律師律師說該賠償的我都已經賠償完畢,而且因為是我造成這次的事故,所以妳開價多少,我絲毫沒有跟妳議價,直接賠償,但如今妳還是無法跟我和解,我的律師也建議我上調解委員會

     

     

    我不理解為何他說律師說不用再賠我醫療費用

    當初案發現場他口頭答應說他會負責所有的醫療費用  要我仔細把傷看好 不用擔心

     

    之後要我自己對他保險員 然後他保險員拖拖拉拉 我從六月初申請 拖到八月中(過了半年刑事追訴期)才跟我說自費不回賠  我馬上跟對方說請他要吸收自費的部分

    就開始給我擺爛不回應

     

    今天終於回了卻說律師說他不需要再賠償 真的很傻眼

    撞人的是他  卻不用賠我醫療費用

    而且對方強制險要賠的費用  拖到現在也沒下來  我根本都沒拿到半毛錢

    對方保員本來說上星期就該下來也沒有  今天問 說最快這星期五下來 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目前已經申請調解委員會了  但我覺得他應該不會出席

    已經做好上法院的準備

     

    請問上法院我該注意什麼?準備什麼?

    該怎麼做下一步的動作呢?

    為何撞人的人還擺這麼高姿態  我真的很不明白

    也真的很火大  請教教我

    拜託 麻煩了

     

    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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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01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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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是否有簽立和解書?雙方口頭約定醫療費用的部分有無證據或是證人?是在哪個場所達成協議的?

    2、倘若已經簽立和解書,則大多會有其他權利拋棄的條款,所以不利我方求償,反之,則可以。

    3、倘若雙方只是口頭約定也沒有任何的證據,則就醫療費用的部份除了聲請調解之外,就必須透過訴訟的方式提告由法院判決對方賠償

    4、起訴的部分一定要提出民事起訴狀,委請律師的話就看您對於相關法律是否熟析、律師費用您是否願意負擔等,法律並沒有強制委請律師

    5、強制險的部份因為金額不大,所以保險公司應該會理賠,倘若真的無故遭到拒絕,可以提起給付保險訴訟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