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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商品買賣

  • 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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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06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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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朋友在2014年12月28日跟我購買二手的桌上型電腦,我賣他8000元說要每個月分期還給我,但是到現在一毛錢都還沒還

    因為他是用LINE跟我聯絡但LINE訊息在更換手機時聯絡買賣時宜已經不見了 但是還是有後續的催討的內容還在請問這樣可以對他提出存證信函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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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06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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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核發存證信函給對方。

    日後可以該存證信函證據作為支付命令聲請之憑證。(不過對方異議之後法院仍然會進行實質審理,屆時還是要有相關事證。)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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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06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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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