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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在外簽屬合約之權力

  • 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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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14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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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想請問我因有房貸在身為不想因自己在外行為而影響到家人故自己準備一份協議書內容是我所在外所簽屬的任何本票合約除了家人同意一起簽屬之外不具任何效用。。請問此協議書是否會具法律效用呢?謝謝您

  • 林俊賢 (林律師-禹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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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14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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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69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116號
  •  您好

    只要家人、朋友沒有在您所簽屬的文件上簽名或是簽連帶保證人,均不會拘束家人、朋友。

  • 連絡電話0923-110785,祝順心平安,歡迎來電諮詢,若忙碌未接,請多打幾通
  • 王晨瀚 (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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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14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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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426號
  • 您好:

    您當然可以擬定這樣的協議書,可作為事後如有債務糾紛,您意思表示之依據或證明,但不會因之特別發生其他的法律效力。且您所簽的票據積欠債務,除非有家人或其他親友在票據契約上簽保證或連帶債務,否則本就不會及於您的家人,這點可請您放心。

  •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地址:台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電話:04-23726102 手機:0955833247 有詳細問題皆歡迎來電或親自前來本所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