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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指示更改造成偽造文書及侵害商標法遭判刑

  • ja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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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14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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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太在某公司任職會計及老闆助理,偶爾幫老闆做些合約上的事項,公司是經營電機相關器具維修,之前老闆要求員工曾做過幫忙更換新標籤及新保證書,因不知情而觸犯商標法及偽造文書,而訴訟期間老闆請的律師卻只幫老闆辯護,如今判刑老闆8個月,我太太7個月,其他維修員工4個月。
    現在老闆才說會再請律師一起辯護及上訴。
    想請問....1:我們可以自己另外請律師上訴嗎??
                 2:我們是上班族,也只是單純想說依照老闆指示而作事,沒有任何利益取得,這能否提出上訴依據,不敢奢求完全無罪,但緩刑或罰金可能性高嗎??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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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14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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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你們本來就應該自己請律師

    因為你們跟老闆的利益相反

    基本上我建議你要反擊

    這樣緩刑機會相對大很多

    這不是什麼嚴重的事情

    且你們並未收受利益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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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敬人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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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14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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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55 │ 律師證號:103台檢證字第11864
  •  您好

    由於您太太與老闆利益相反 實不宜共同辯護

    建議您太太還是另行委任辯護人 以維權益

    如果您的太太能清楚交代前因後果 確係受人指示   緩刑未必沒有希望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 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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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14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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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可自己獨立委請律師上訴辯護,依你所述情況,要針對主觀犯意、犯罪動機來辯護,尋求無罪獲釋減低刑度,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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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14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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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我幫你查了一下,如果是判易科罰金的話例如台北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1332號。但是這個案件有一些判得比你的案件還要重。法律規定是要判六個月以下才能易科罰金

    二、行使偽造私文書部分,緩刑的案件例如台北地方法院90年度簡字第3205號,但是每個案件的案情未必是完全相同,你可以參考該案緩刑部分。緩刑來說是法官決定的,所以這個地方如果寫狀的話口氣要溫和,狀紙如果寫得太激烈的話危險性比較高些。

    三、上訴期間只有十天,而且這個十天還是以法院收文為準,第一個上訴狀可以寫簡單一些,使用法院的例稿填個案號,上訴理由容後補呈即可。最忌猶豫老半天拖過十天,判決一確定就要執行了。

    四、上訴狀現場遞狀完後要猶豫再慢慢猶豫。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如果你走到全家便利商店那表示你們走過頭了,買個水和早餐再沿原路回來找律師吧…

  • 周利皇 (周利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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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14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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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99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36號
  • 您好:

    因你們和老闆利害關係非屬一致,建議自己委請律師較有保障,可以從犯意、利得、違法性等多部分進行防禦,盡量爭取輕判或緩刑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choulh.ace@gmail.com,或來電0958692651諮詢,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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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14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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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於法定上訴期間內聲明上訴,再委任律師閱卷後,撰擬上訴理由,針對您有利之部分,加以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