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監護權問題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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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9-15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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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雖然民法上夫妻有「履行同居義務」,但即使提出民事勝訴,也無法強制您夫妻同居,僅是構成法定裁判離婚之事由而已。因此,不會影響到監護權的判決,倘若您不在離婚前就希望先行取得監護權,可先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讓法官在判決確定前,暫時性取得監護權歸屬。
2. 請盡量在離婚協議書上註記探視權的會面方式、時間及次數等,以避免有監護權人刻意刁難探視小孩方式,以保障未取得監護權人的探視權利。
3. 監護權的判定與小孩的年齡並未有絕對的關連性,法官會依照各方面條件綜合性判斷,惟實務上倘若孩子年紀約為5歲以下,基於「幼兒從母」原則,通常法官會傾向將監護權判給母親,除非您有明顯不適任的情形。若已經就讀國小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通常法院會請孩子出庭並徵詢其意願,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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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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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原則上法院判決監護權主要考量為主要照顧者
所以你上述那些問題都不影響監護權的判決
有無足夠理由
反而不用擔心監護權
只要不要小孩被強行帶走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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