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秀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7-03 | 最近登入:104-27-09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想請問, 1.在離婚前,如果我帶著孩子離家,或讓先生自己回婆家住,這樣會不會影響我日後離婚要爭取監護權的權利呢? 2.如果離婚協議書上沒有寫到未來小孩會面交往的方式,這樣是對有監護權的一方比較不利,還是對沒有監護權的一方比較不利呢? 3.小孩目前由我(女方)親自扶養,請問在小孩幾歲之前,監護權會判給母親的機會比較高呢?
瀏覽:3410
日期:104-09-15
想請問有關離婚協議書上的子女探視的部分 1.先生願放棄監護權,請問在探視權的部分,如果限定只能他一人來探視,這樣算是合法有效的約定嗎?(也就是我可以拒絕其他人(例如先生的父母親戚朋友,甚至以後的老婆等)一同來探視,或是拒絕他帶著小孩去跟他的父母親戚朋友等會面?) 2.我也可限定探視過程必須要我全程陪同嗎?(這樣合法有效嗎?) 3.上述的約定如果合法,另外探視次數(目前想一個月一次)如果先生也同意,並在協議書上簽名了,事後還可以反悔向法院申請重新調整探視的條件嗎? 4.如果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新調整,我能維持目前的探視條件的勝算大嗎? 5.如果先將簽好的協議書先拿去法院公證,是否先生事後就不能反悔了?
瀏覽:621
日期:104-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