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套房租給一個女房客,在一年租約到期時收回房屋後發現,屋內裝潢及傢俱多錯損毀,廚房與廁所的櫃體面板均損毀,牆壁與衣櫃鞋櫃表面刮傷,書桌也嚴重刮傷,沙發煙頭燙破痕跡,床組壞掉....一開始時小姐也表示願意賠償,後來我們請裝潢師傅出立了估價單後,他即表示不能接受 ,表示租屋本來就不能完整無缺的,若只是正常使用痕跡本不會要求她賠償來修繕,但短短一年的時間使用的像是個中古屋,身為房東該用什麼方式來求償?謝謝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備妥相關估價單、照片等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賠償,並且從押金中扣除,倘若拒絕,就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2、法院屆時會依據毀損的狀況,及修繕的狀況來判斷對方是否為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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