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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侵犯智慧財產

  • 貝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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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2 20:26 
  • 文章人氣:936
  • 個人積分:2
  • 我有個問題想詢問:在前幾天,我的拍賣被一家稱照片原始人留言說我侵犯他的智慧財產,要我馬上和他聯絡。於是當天我立即把商品下架,跟對方用line聯絡,對方表示看要私下賠錢和解還是法院見!!!
    我向對方說,我要私下和解,並說明盜用到你的圖真的很抱歉!因照片是我的廠商提供的照片,不知是您的照片,而我已經長達半年以上沒和那個廠商配合了,對您感到非常抱歉!!!
    對方一開口就是要我賠償68000元,以一張照片2000元計算!!!!
    跟對方說,因家境困苦,想靠網拍賺一點生活費,而不知廠商所提供的照片為貴公司的。
    對方說那是你和廠商的事,我抓到的就是你,所以我不管那麼多,如無法賠償金額,那就是你自己和法官說
    問一:
    我拍賣的商品有三樣產品是對方的照片,後來我去對方的拍賣看一下!在對方拍賣複製產品圖,發現對方的是由許多張照片合併成一張照片,這樣是算侵犯一張?還是多張?
    問二:
    其中兩樣產品,在對方告知侵犯時,早已下架已久,一個產品早已在五月下架不販售了,另外一個商品下架已超過半年之久,早已找不到下架紀錄,對方擷取我的賣場畫面給我看的,已下架的那兩樣商品再他所截圖的畫面早已顯示〝商品已下架〞,因對方有按我的買廠商品追蹤,所以才看的到〝商品已下架〞的字樣,如沒追蹤,在公開的地方是看不到的,這樣那兩個商品照片一樣有侵犯到嗎?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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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2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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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0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1.  侵犯對方的照片數量,係依照您擅自使用的照片有多少屬於對方的著作,而非對方以怎樣的方式呈現。

    2.  您涉嫌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1項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不論多少買家可以看到照片,您直接在網頁上使用他人圖片之行為,屬重複製作他人著作物,即觸犯重製罪。此外,您任意將照片放到公開網路上,使買家可以觀看,另會觸犯同法第92條「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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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2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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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38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建議以誠懇之態度與對方和解,否則會有刑事問題,當然若覺得對方開價不合理,且也認為有刑事前科沒差,就等刑事起訴後對方提告民事時,再就損害額答辯。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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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2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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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本所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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