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賠償問題
- 曾宿明律師 (曾宿明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9-26 01:33
- 文章人氣:232
- 個人積分:460
- 律師評價:261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96號
-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在被害人接受和解並賠償的情況下,被告有機會獲得緩刑宣告,就不用入監服刑。如果堅持不願意原諒被告,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就不要輕易與被告和解,另外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缺點是最後獲判金額通常較和解金額低,且判決確定後還要聲請強制執行,最終能否實際獲償,需視被告有無財產而定。訴訟層面,可以由父母委任律師處理。 過去的不愉快事情就試著讓它過去,交給司法機關來判決,執意追究到底,即使對方最終入監負起其應有刑責,妳也會因為整個長期訴訟程序而身陷其中,一再反覆受傷,對你未來的成長未必是好事。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應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判決為準。 - 如有疑義,歡迎攜帶詳細資料來所討論,電話(02)-27041575,信箱 paparazi762013@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9-26 15:47
- 文章人氣:306
- 個人積分:103432
- 律師評價:246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與對方達成和解,對方即有機會向法院請求緩刑,而不會被關,或許亦可不同意與對方和解,待對方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第 1/1 頁
- 1
共 4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