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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臉書,改密碼,私自發文汙辱

  • 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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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9 23:06 
  • 文章人氣:468
  • 個人積分:2
  • A男跟B女吵架,A男猜到B女臉書密碼,上線偷改密碼,用B女臉書發文說自己B女難聽用詞,到外面找男人之類用語,事隔幾小時候刪除此文章,請問B女可以報警嗎??  那A男會不會沒事情? B女沒有錢請律師告A男,B女不知道該怎麼做!

     

    我第一次發文,有錯誤的地方可以糾正我,不好意思。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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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9 23:15 
  • 文章人氣: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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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A男恐會涉及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相關問題。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曾宿明律師 (曾宿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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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9 23:20 
  • 文章人氣:131
  • 個人積分:460
  • 律師評價:261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96號
  •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A男登入B女帳號並變更密碼之行為,可能成立刑法第358條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罪、第359條無故變更他人電磁紀錄罪。 A男張貼毀損B女名譽之文字,可能成立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 以上三罪均屬告訴乃論罪名,須於六個月內提出告訴。 B女可檢附證據向警局報案,或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應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判決為準。

     

  • 如有疑義,歡迎攜帶詳細資料來所討論,電話(02)-27041575,信箱 paparazi762013@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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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30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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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B女可蒐集證據,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