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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怎摩辦-才能要回我的財物損失

  • 阿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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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30 19:09 
  • 文章人氣:413
  • 個人積分:4
  • 您好:

    1.我公司員工於離職後-盤點時發現手機不見了.....

    2.我去報警-上了第檢署....

    3.離職員工-楊男在偵查庭說:伊經過店長李男特許,伊想說有銷售獎金再把帳結掉等語(在不起訴起訴書友載明).

    4.實際上楊男是說:他要領獎金時才結帳,檢察官有反覆問他:那你到底結帳了沒,楊男答:沒有.......

    5.我事後有提-民事訴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但是開庭時,法官直接跟我說:我只是單憑-不起訴書內楊男所講的,就來提民事訴訟,法官說:楊男可能為了要脫罪或是講謊話...等等的,法官接著說:如果我只是單憑這只不起訴書就要來要求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他的自由心證+因為只是小額訴訟所以必須立即判決,法官直接說:他會判:駁回之訴,故法官直接建議我先撤回告訴-因為最起碼我可拿回3/2裁判費.....

    6.我已先撤回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告訴,但我不甘心,因為手機確實不見了,我等於賠了夫人又折兵.... 7.請問我該怎麼辦,才能拿回我的財物損失....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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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30 19:36 最後編輯日期:104-09-30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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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被告本身在另案的說詞當然是可以作為判決的依據,該法官是唬你的。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該案的起訴,或是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才能保障權益,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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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30 19:43 最後編輯日期:104-09-30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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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要有證據才行。

    二、不起訴九成九有寫證據不足。

    三、公司應該要裝監視器並跟中華電信合作影片直接上傳網路

    四、建議拿著手上有的證據律師討論一下看怎麼加強搜證。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