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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性自主

  • 啊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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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04 21:43 最後編輯日期:104-10-04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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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4
  • 您好,,

    我與雙方均已滿18歲 

    我簡單說明

    我與女方當時是你情我願的性行為

    我與女方交往了差不多半年

    所有的性行為都是你情我願的

    之後我在103年1月份提出分手

    我在去年103年7月份~11月份被告妨礙性自主

    但我是今年104年2月份收到到案說明我才知道這件事情

    我手上的證據 只有臉書上的聊天內容

    我們的聊天內容是從交往期間102年7月份到103年1月份結束

    之後他103年7~11月之間告我妨礙性自主

    我到104年2月份才知道這情況

    證人是我家人

    我不清楚對方握有的證據 

    我去到案說明時  承辦人警官有大致跟我說  我的情況十有八九會被判合意

    但是警官有跟我說他已經生小孩了

    生小孩的事情 我從頭到尾都不知情 

    我當時也有叫他去醫院驗孕 可是他跟我說他沒有懷孕

    警官跟我說 懷孕期間是103年9月份到104年7月份

    請問律師  我有勝算嗎 ?

     

    我有疑問

     

    第一: 如果我強姦她  他當時並沒有立即的請求援助 求救 反抗

    第二: 如果我強姦她  他當時為何還要繼續跟我在一起?

    第三" 如果我強姦她  他當時為何還要去醫院探望我 ?

    總總疑點是否構成他誣告我 ?  我是否可以反告他 誣告 妨礙名譽?

    我手頭上的證據 僅只有交往期間的臉書對話內容(已交由警方為證據)

    我還有證人

    他的證據 我想來想去他只有小孩可以充當證據 

    我是否應該接受測謊 ?  (我沒有犯罪)

    交往期間 我有去他家 他來我家  雙方各數次  雙方家長皆可證明 

    我沒有錢 所以不要叫我打電話或者請律師 

    我只想知道答案

    如果依我的證詞證據 證人 是否可以無罪?

    誣告我 是否可以反告他妨礙名譽誣告 ?

     

    很重要 所以說三次

    我沒有錢 所以不要叫我打電話或者請律師 

    我沒有錢 所以不要叫我打電話或者請律師 

    我沒有錢 所以不要叫我打電話或者請律師 

    謝謝律師您!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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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04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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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沒有錢可以找法扶幫忙。沒有錢可以找法扶幫忙,沒有錢可以找法扶幫忙。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二、測謊有二種,如果你是真的無辜卻苦無證據,那麼建議你可以做民間測謊,要費用,喔!我知道你說你沒有錢,但這只要一萬八,相對的如果被認定是有強制性交的話判的刑很重,就算你沒有錢找律師還是可以考慮去測一下。

    三、第二種是公家測謊,第一個是要檢察官或法官同意送測謊才能測,第二個是即使是無辜的人也未必測得過。測不過的話很容易就被認定有了。

    四、依據你的情況,你也只能努力去搜集你沒有強制性交的證據了。

    五、依律師倫理規定律師是不能保證勝算,但是如果你測謊過的話勝算會提高。

    六、如果你不願意接受民間測謊也不願接受公家測謊[最高法院是說你有權利拒絕測謊]。那有幾個可能情況:

    [一]對方去測謊而且他過了,這樣你被起訴的可能性很高。

    [二]檢察官不安排測謊,依現有證據認為你沒有,然後不起訴你。

    [三]檢察官不安排測謊,依現有證據認為你有,然後起訴你。

    七、如果堅持不找律師最後檢察官選擇起訴你,還是建議你找法扶幫你。很重要所以我說第四次。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
  • 胡志彬 (阿彬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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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04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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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4 │ 律師證號:(89)臺檢證字第4795號
  • 1.你還是有勝算,但是女方懷孕了,且確實有發生性行為,你提的合意發生性行為證據如果不充分,不排除檢察官起訴之可能

    2.你不考慮請律師,則有無和解之空間,或是能如何謹慎處理,就須自己考量評估

  • 我是胡志彬律師,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留言或撥打手機0963470881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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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04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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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性自主罪章犯罪種類型態多樣,依您提示情形,可能為強制性交,對方須證明二構成要件,一為與對方發生性交行為,二為違反意願,若對方能證明以上二點,您即有構成犯罪之可能,辯護策略可考慮提出未違反對方意願之證據,若對方證據明確,可考慮與對方和解爭取緩刑之機會,避免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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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