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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公然污辱/毀謗案例_惠請大大們給與回覆

  • 亞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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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06 12:12 
  • 文章人氣:620
  • 個人積分:4
  • 前陣子於臉書上, 我朋友(以下簡稱A)在臉書上, 遭到一位女性友人(以下簡稱B)騷擾, B以臉書一對一私訊(messenger)的方式說A很醜, 並在你來我往過程, A回應B一句 傳播妹, 後續就不再繼續理會B的騷擾.

    後來B告知A, 已去法院投訴狀, 因為"傳播妹"這字眼要告A毀謗+公然侮辱罪.

    請問於法律程序上會是如何進行?

    1. 法院是否會受理這樣不成立的案件, 會不會有後續約談? (小弟已於網路上爬文過, 私訊並非公開, 也不能任意轉載或散播, 所以不構成公然侮辱毀謗)

    2. 若被告A會被檢方約談?  那是雙方一起到場or個別約談?

    3. 法院受理案件後大約多久會進行約談?

    惠請各位大大們給與回覆, 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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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15 16:21 
  • 文章人氣:262
  • 個人積分:52406
  • 律師評價:1413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還是會進行審理,可能由員警進行偵訊,或是檢察官進行訊問。

    2、員警的偵訊會分開,檢察官的訊問原則上會一起。

    3、提告知後約2個月內會收到開庭通知,不過會依據各法院的案件量、承辦人員的辦案態度有關,不能一蓋而論。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