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遺產協議書法律效力問題
- Howard Che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0-14 14:41
- 文章人氣:3233
- 個人積分:4
-
8年前外婆不幸過世,生前沒有留下任何遺屬, 其身後有7個子女(兩男五女),並留下數筆新北市土地. 其三女20年前已歿, 土地繼承權由三女的子女繼承.
但長男與次男想獨占這筆土地, 但由於兩男有債務官司纏身不便繼承這筆土地, 於是立了一張類似自願放棄繼承且混合財產轉移的協議書請五位女兒簽名蓋章. 協議書內容要求將外婆留下的土地由三女的子女和四女完全繼承,其他人則放棄繼承, 並在數年後將所有土地遺產完全轉移到長男與次男的兒女身上,藉此規避先前的債務責任. 此協議書上並沒有次男成年兒女的簽名蓋章,所以照理說協議書並未完全完成.
但四女在今年6月中突然去世, 原本的四女繼承的土地遺產,全部落入四女的子女身上.
長男與次男知道四女已經過世後, 由於8年來土地尚未轉移到其子女身上, 於是趕緊在四女過世後2個月, 請人在國外的次男子女回國,並在協議書上簽字完成協議書所有人員的簽字. 並要求三女和四女的子女, 必須歸還土地給長男與次男的子女.
想請問
1.協議書的完成時間是在四女過世後, 這張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嗎?
2. 此協議書內容規定了土地最終移轉人必須是長男和次男的子女, 分配上獨厚長男與次男的家族, 明顯不公. 如協議書具法律效力, 是否有機會爭取回來?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0-14 17:08
- 文章人氣:174
- 個人積分:14954
- 律師評價:7427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協議書若是遺產分割協議,只要全體繼承人同意即可;若是財產處分之契約,只要是財產之共有人同意處分即可。 你所述之情形,將遺產全部由三女的子女及四女繼承,其後之轉讓由長子、次子之子女取得,可以解釋為遺產分割協議或遺產分割協意及贈與之混和契約,要看到協議書才有辦法釐清,但契約如無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不需要以書面或其他要式方式,只要契約當事人間意思表示合致就可以,與是否在協議書上簽名係屬二事。 繼承人遺產分割協議既然經全體繼承人同意,縱然與應繼分不符,仍然可以拘束全體繼承人,並無侵害應繼分之問題。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第 1/1 頁
- 1
共 4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