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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樣有構成侵犯隱私與恐嚇嗎

  • 李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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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21 18:12 
  • 文章人氣: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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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請問一下,因為跟室友起衝突,室友趁我不在的時候,偷翻了我的日記,並且拍下來,用來威脅我身邊的親人,請問這樣有觸及到法律隱私權或著是威脅恐嚇這方面的嗎,能告嗎?      謝謝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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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21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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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43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日記如果是有封緘,無故開拆會構成刑法第315條妨害文書秘密罪。 拍攝日記內容威脅要公開,會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民事上會侵害隱私權,可以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規定請求慰撫金。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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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21 21:09 
  • 文章人氣:188
  • 個人積分:111096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構成妨害祕密及恐嚇,可以先蒐集對方違法之事證,以利後續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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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21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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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1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有構成妨害秘密恐嚇之犯罪,您應先蒐集照片、留言等證據,委由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王晨瀚 (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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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22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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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426號
  • 您好:

    本案確實有可能構成刑法第315條妨害文書秘密罪。 惟此仍須看您日記的保密程度如何,例如是否有上鎖或是封緘。此外,威脅公開之行為,威脅之內容如確實事涉您個人隱私或安全,則亦可能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安罪。上開兩種行為,您皆可報警或直接向地檢署提告,或委任律師替您寫告訴狀。

    至於民事部份,則有侵害隱私權之問題,可依第18條、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且如您確定有提告刑事之意思,則可等待刑事起訴後,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之損害賠償;如無提告刑事,亦可直接向法院就民事部分起訴,惟如此則須繳納裁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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