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請問有關合解賠償的問題!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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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0-29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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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傷害案件的損害賠償計算,以填補損害為原則,倘若沒有損害,則在訴訟上就無立論依據。
2、大多包含不能工作的薪資損失、醫療費用、食補費用、醫療器具、交通費及精神慰撫金。
3、不過於和解期間,會考量雙方各退一步以免去訴訟之累,所以金額只要雙方同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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