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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妨害性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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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30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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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禮拜在網路認識一位女生,我們在網路上約好要發生性關係,都年滿18歲,當天到了現場女方就立刻走上來抱住我,而後發生了關係,結束後一起走回車子的路上他突然消失了,當天晚上他傳訊息給我說有另一個女生也想認識你,我們三個可以一起發生關係,我當下拒絕後沒多久,他傳了警察在找我,剛剛說三人的事情是警方要求他說的要引誘我出去,但是警方該有能力查得到我個人資料可以打給我,當下沒有相信他的話。 今天接獲警方通知到場做筆錄,我據實的回答了是雙方同意的,對話紀錄也有印出來,但是對話內容看得出來是要發生關係但沒有很明確的說要發生關係,錄影機也沒有拍到他抱我的畫面,因為被擋住了,只有看到我們一起走在路上的畫面。 警方是說原告當天發生關係後立刻就前往醫院驗傷了,但是對他有利的證據不明確,對話紀錄也看得出來雙方有同意,可能會判無罪,且我不是他第一個告的人了,懷疑他是在設圈套。 但是我還是怕被判刑,請問我該如何做到100%無罪結案呢? 謝謝。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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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30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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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2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1.  依您所述,恐係遭女子故意設陷阱,即使您提出對話紀錄,女子恐會爭辯說他只是同意跟您出去,但發生關係是被您強迫的,因此若您能提出發生關係後,女子還正常跟您對話,且還要介紹其他女生給你的對話,顯然就代表上次發生的性關係是在自願性下。

    2.  您表示對方有去醫院驗傷,但必須先行檢驗驗傷報告,您亦必須回想當時是否有讓該名女子受傷的疑慮,若無,顯然就是女子自行傷害,建議您向警方要求對質並測謊,以釐清責任。此外,您必須調閱發生關係地點的出入畫面,並找尋有無人證,可證明女子當時是自願進入。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王上仁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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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31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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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572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392號
  •  初步看起來,對你較有利,可以攜帶所有資料與律師面談,決定最有利的答辯方向,增加無罪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