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被告收到刑事傳票(侵占)急

- 唐德華律師 (E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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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1-03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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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龔小姐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但是臨時有事 我是否可請假? ... (恕刪)
您好:
一、你可直接寫陳報狀向法院請假,書狀內容請具體說明理由,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有出國計畫,需出具飛機票影本),遞狀後再向承辦之書記官連絡(傳票右上角會有連絡電話、股別),確認法官有准許請假。
二、若法官並未准許請假,建議你仍需依時到庭,否則依刑事訴訟法第71條規定"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命拘提"(傳票內也會載明),則你可能會遭法官核發拘票,拘提到案。
以上,若有任何問題,請尋求律師協助,以維護自身權益~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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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假的話要檢附證據,如果沒有證據的話有的法官會認為沒有正當理由。
二、之後宜與書記官確認法官淮不淮假,所以你最好在請假聲請狀上面留你的電話以免法官聯絡不到你。
三、接下來要去考慮是認罪還是不認罪。
四、如果是認罪的話建議跟對方調解或和解,在偵查中爭取緩起訴,在法院爭取緩刑。
五、如果是不認罪的話要與律師討論怎麼搜集有利證據來證明自己的清白。雖然基於無罪推定被告並無自證己罪之義務,但是我的作法向來是建議當事人傾盡全力去證明備己的清白。取乎上近乎中。
六、可以查一些有罪判決及無罪判決來參考。
七、不要太過於擔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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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請假,並回想到底是因何事而被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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