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後母親對於兒女不聞不問,真的無法擺脫其關係嗎?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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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血緣關係確實無法擺脫,但若母親來跟您們要扶養費,則您們可以向法院請求減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曾宿明律師 (曾宿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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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子女與親生父母間的血緣關係無法終止,因為這不是法律問題,是自然科學問題。至於法律上之權利義務關係,則可透過第三人收養,終止與本生父母之權利義務關係。 您的例子,大概僅剩生母生前扶養跟死後繼承。前者可依民法第1118-1條訴請法院判決減免扶養義務;後者可辦理拋棄繼承放棄對生母之一切繼承權利。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應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判決為準。 - 如有疑義,歡迎攜帶詳細資料來所討論,電話(02)-27041575,信箱 paparazi76201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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