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父配偶與我為遺產繼承人,但家父與持有台灣身分證未滿5年
的配偶未有生育,她要賣掉房子回越南,如何讓他喪失.撤銷台灣國籍
以致不能繼承配偶遺產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婚姻關係是無效的,雙方是假結婚,可以提起確認婚姻關係無效訴訟,並且確認無繼承權。
2、程序上,不動產屬於公同共有,對方無法整個作處分才是,至多只能出賣他的那一份,而我方則擁有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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