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住家於103年12月遭小偷破壞門鎖後遭偷竊,在104年11月地方法院寄起訴書到住家,說本案已偵查終結,認應該提起公訴。
那本人住家遭竊的物品價值約40萬(包含金飾、外幣、3C用品),是否可跟嫌犯求償?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向被告求償。
您好:
可以蒐集相關單據,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若被告不願跟您和解,則他的刑度會較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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