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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因為工作事情在半夜發line造成我困擾, 是否可提告, 要如何做?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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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29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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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持續傳送LINE訊息的部分尚難構成違法

    2、不過倘若涉及性騷擾誹謗名譽恐嚇等行為,可以蒐證之後報警處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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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29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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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LINE的部分可以關靜音…我關靜音之後很少在半夜聽到LINE了…還有就是我的電話半夜是關機的…就是APP沒有關靜音要在半夜吵到我也是不太可能的…

    二、LINE的話只有在群組去散布毀損名譽之事才有加重誹謗成立的可能。

    三、我幫你查一個判決摘要給你看:

    「而僅屬
        私德之事項,竟基於將足以毀損他人事項散布於眾之意圖與
        公然侮辱之犯意,於民國104 年4 月4 日晚間10時30分至11
        時8 分許,在其位在新北市○○區○○路0 段00號7 樓住處
        內,以手機上網登入上開自救會所成立之LINE通訊軟體、共
        有168 位成員得共見共聞之群組內,公然以「惡劣至極」、
        「忝不知恥」等語侮辱許○○,並傳述許○○「不愧是從眼
        整到胸、腿的人」、「全身都是假的」等涉於私德而與公共
        利益無關之事項」。判決主文「○○○散布文字誹謗,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
    仟元折算壹日」。
    四、還是要看具體證據才能判斷成立空間。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