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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願離婚

  • 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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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2 01:37 
  • 文章人氣:2314
  • 個人積分:4
  • 我跟女方結婚到現在七年多,沒有小孩,目前分居兩年多,他搬回娘家住,也沒有聯絡,婚後個性不合,她對我也非常不信任,常常吵架,嫌我很差勁,我提離婚很多次她就是不肯,要我問她媽,問我爸媽,一直拿長輩出來壓我,我也跟她母親說的很明白,感情已經這麼僵也形同陌生人了,大家好聚好散不好嗎?她媽就說離婚她這長輩的面子往哪擺? 請問這樣能打離婚官司嗎?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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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2 08:46 
  • 文章人氣: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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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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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克仁律師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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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2 09:25 
  • 文章人氣:170
  • 個人積分:11078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已分居二年多,所以可以提起離婚訴訟,當然應盡量主張對方對婚姻破綻應負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葉鞠萱 (昍業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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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2 10:02 
  • 文章人氣:210
  • 個人積分:7286
  • 律師評價:908 │ 律師證號:91台檢證字第5362號
  • 1.您的狀況較單純, 只須確認是否有足以符合民1052的重大事項做為離婚之訴

    2.以本所經驗, 您如果有意離婚, 如能收集到足以夠成裁判離婚證據, 即可開始訴訟, 或是將您手邊有的資料尋正式管道請律師諮詢, 或是讓律師了解您的狀況, 幫您判斷分析該收集怎麼樣的資料做離婚準備

    3.由於您在敘述中較不明確, 會建議您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本所承辦此類案件經驗豐富, 可參考本所成功案例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html?type=%E5%AE%B6%E4%BA%8B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昍業國際聯合法事務所 www.alicelaw.com.tw 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會員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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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2 10:33 
  • 文章人氣:179
  • 個人積分:2830
  • 律師評價:302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72號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雙方分居多年,且形同陌路,可主張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而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便針對您的個案提出具體的規劃及建議,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 周利皇 (周利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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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2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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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99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36號
  • 您好:

    因已分居二年,應可以婚姻無存續之可能提起離婚訴訟,建議蒐集最初為何分居及中間所有相關紀錄予律師參考,以爭取自身權益。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choulh.ace@gmail.com,或來電0958692651諮詢,謝謝。
  • 陳敬人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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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2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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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55 │ 律師證號:103台檢證字第11864
  • 您好

    可以考慮依民法第1052條第二項規定,有前十款以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 

    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

     

  • 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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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2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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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法定離婚證據,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目前無證據,即使提起訴訟,只要對方堅持不離婚,也沒有意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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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2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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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法定離婚證據,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目前無證據,即使提起訴訟,只要對方堅持不離婚,也沒有意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任孝祥 (任孝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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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8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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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65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687號
  • 您好:
    1.可以用有顯然無法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 訴請離婚
    2.本人有承辦多起家事案件之經驗
    若須委託律師處理您的案件 歡迎來信或來所諮詢
    台大會計系+台大科法所 任律師: reneejen1229@gmail.com

  • 任孝祥律師,台大會計、台大科法所畢。案件委託,歡迎聯繫:line ID:reneejen1229、web: http://www.hhj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