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護權與掙理賠金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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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02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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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理賠金的部分,要先看受益人有無指定為何人,若未指定,即為法定繼承人,離婚的前妻是沒有繼承權的,當然她可能會透過監護權方式,來取得小孩財產的管理權,所以監護權可以先聲請改定,並請法官先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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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02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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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提出相關事證,證實對方擔任監護權人對於子女有不利的情事,另外,法院也會審酌子女的意願,如果子女長久與對方疏於聯繫,而您這方家人與子女關係緊密,子女的意願可能也會傾向您這一方。既然對方已經向法院提出聲請,而且12月8日便要開庭,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包括對方的聲請狀)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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