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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過戶給朋友要不回來

  • 錒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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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2 18:00 
  • 文章人氣:555
  • 個人積分:2
  • 不好意思,事情是這樣的,我的奶奶之前當人家的保證人,之後過世,我們趕快把名下財產過給叔叔的朋友(地契也在他那裡),然後辦理拋棄繼承,可是現在我和我的姐姐已滿18歲了,想要要回地契並辦理過戶卻總是找不到人,似乎有意拖延,因為已經要了一個月了,然後叔叔又總是藉口沒空,然後他的朋友又似乎不在臺灣,因為我問姑姑,姑姑總是避開不答,爸爸也束手無策,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然後還想問說,如果房子真的順利過戶在我名下,會不會又被債主查到然後查封><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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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2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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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奶奶當保證人,過世之後,相關債務只需要拋棄繼承即可,根本無需將名下的財產過戶給別人。

    2、當時候借名登記是否有相關事證?倘若要提起民事訴訟還是要有證據

    3、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擬定訴訟策略。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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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1-03 19:34 
  • 文章人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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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主張權利的重點是先將事實搞清楚,奶奶過世應該是爸爸等人繼承,您不會是繼承人,縱使輪到您繼承,也只要拋棄繼承即可,為何您需將自己名下財產過戶給他人?實在匪夷所思。無論事實如何,如果您想要回已在叔叔名下的財產,您應該證明您仍是實質所有權人,因不動產登記的效力強大,您需花更多心力蒐證才能有勝訴機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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