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過戶給朋友要不回來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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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02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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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奶奶當保證人,過世之後,相關債務只需要拋棄繼承即可,根本無需將名下的財產過戶給別人。
2、當時候借名登記是否有相關事證?倘若要提起民事訴訟還是要有證據。
3、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擬定訴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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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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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7-11-03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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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主張權利的重點是先將事實搞清楚,奶奶過世應該是爸爸等人繼承,您不會是繼承人,縱使輪到您繼承,也只要拋棄繼承即可,為何您需將自己名下財產過戶給他人?實在匪夷所思。無論事實如何,如果您想要回已在叔叔名下的財產,您應該證明您仍是實質所有權人,因不動產登記的效力強大,您需花更多心力蒐證才能有勝訴機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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