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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未成年懷孕

  • 劉筱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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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4 17:41 
  • 文章人氣:1245
  • 個人積分:2
  • 我的朋友今年20歲,她的女友17歲。女友懷孕了!

    朋友堅持要負責任希望孩子可以留下。女友也想把孩子生下。

    可是女友的媽媽硬要逼她把孩子拿掉。(並要求賠償一筆費用

    想請問她女友有權力可以把孩子留住嗎?

    賠償費用是要賠償什麼費用?(男方又沒有說不負責)

    如果,男方把女孩帶走會吃上什麼官司嗎?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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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4 18:19 
  • 文章人氣:162
  • 個人積分:2701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女友有權利自己決定要把小孩生下來,單純懷孕男方不需要賠償,但將來男方應對小孩負扶養義務。女友還未成年,男方如果擅自帶走女友脫離家庭,男方有可能被告和誘罪或略誘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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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04 20:44 
  • 文章人氣: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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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0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雖然未滿18歲屬未成年,但因刑法規定男女滿十六歲就具有性行為同意能力,若女方是自願與男友發生性關係,女方家屬即使用女兒尚未成年之理由,提出刑事告訴,法官通常也依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之一的規定,會減輕刑期或是判緩刑民法也明定男子滿十八歲、女子滿十六歲可結婚,若女方同意與男方發生性關係,又自願性生下小孩,即無侵權行為,亦難以用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要求損害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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