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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時未當面且未提及姓名是否構成公然侮辱

  • ha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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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10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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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醫院上班與同事談論某位病人病情

    因身材壯碩戲稱某病人為"死胖子"

    從頭到尾沒提起病人姓名

    只說出床號

    也只與一位同事交談

    而病人的家屬經過聽見

    可否構成公然侮辱誹謗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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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10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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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家屬經過聽到,所以應該是在公眾場合;死胖子屬於人格詆毀;有說出對方的病床號碼,所以指摘的對象應該屬於可得特定,本文認為應可構成公然侮辱罪。

    2、建議可以與對方和解並簽立和解書。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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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10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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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