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救救我 很急 (勞資 民事 刑事)
- D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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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20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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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甲女打給友人 說我有某種犯罪事實 並叫友人不得靠近我 道致眾多友人拒絕聯繫 聯繫甲女出面說明 又被拒絕 當我知道此事
和公預先告離職日 接近傍晚 確被老闆再問 是否確定要控告甲女 我說是
因甲女是老闆好友老婆
立即被告知即日起你已離職 後來又說想繼續在公司做可以但必須調店
我拒絕 我認為無錯再先 隔天去勞工局一事 告知公司同事 老闆立刻又說 沒有讓你離職 只是請你先休息
但種種事情 已讓我 沒了工作 精神疾病再度復發(本身有重度憂鬱就診記錄 和精神分裂) 目前又因甲女事件 讓同行 友人不趕和我聯繫
請問甲女 行為 我可控告那些?
老闆部份 我又能如何應對? 之後沒去上班 薪水會被扣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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