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無扶養父母的弟弟要求返還不當得利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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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1-30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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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1、可以相關醫療單據或任何其它花費憑證,認定為扶養母親之費用,得向弟弟請求您不當得利返還,即您代墊的所有費用。 2、弟弟若實質上並未照顧母親,當作陌生人不聞不問,母親可依據民法第1145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向弟弟表示其喪生繼承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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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1-30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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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當得利之請求金額,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再由子女平均分擔,若由二名子女平分,一名子女一個月約負擔一萬元左右,視各縣市略有所不同,請求時效為五年內之不當得利及未來之扶養費,若弟弟有給付,即算有盡其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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