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向法院標得一點交社區型的的透天法拍屋,三年期間都是出租使用,近來因要出售,突然發現所持有的土地遭後方土地公廟佔用約三坪土地,因為當初是透過法院標得的點交物件,卻發生土地產權不清的問題,請問該如何處理?可向法院爭取應有的權益嗎?
您好,
1、通常法拍屋係依房屋現況為點交,無法向法院請求甚麼權利。
2、可向土地公廟請求給付過去五年之租金、未來之租金,也可請求其拆屋還地並請求相關費用之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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